天津于橋水庫清淤試點工程信息化建設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于橋水庫清淤試點工程已經天津市水務局以津水許可[2024]161號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及市級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天津市于橋水庫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天津普澤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信息化建設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于橋水庫作為引灤入津工程重要在線調蓄水庫之一,在我市供水系統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根據全庫區底泥的污染現狀普查以及問題診斷,水庫底泥有機質、全氮、全磷均有較高濃度,釋放量較大,亟需治理。為改善水庫水質,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我市供水體系應對洪澇災害沖擊的能力,進一步探索水庫水質改善方案,依據國務院批準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市發展改革委關于于橋水庫清淤試點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津發改批復(農經)[2023]118號),實施于橋水庫清淤試點工程是必要的。
2.1.2 計劃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約定全部工作,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系統建設。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于橋水庫清淤試點工程信息化建設招標,共1個標段。標段名稱:信息化建設,合同編號:YQSKQYSDXXH/HT-2024-01,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信息化基礎設施、數字孿生平臺、業務應用系統、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安全體系等。
三、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依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本項目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劃型標準為: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規定,在評標過程中對小型和微型企業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報價得分的5%作為其報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