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忠縣排水2024年度廣告宣傳及文印制作定點采購(第二次)項目公告
第一章 采購公告
忠縣排水2024年度廣告宣傳及文印制作定點采購(第二次)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忠縣排水2024年度廣告宣傳及文印制作定點采購(第二次),比選人為重慶市忠縣排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采購內容:廣告宣傳及文印制作。
2.2供貨期限:一年
2.3交貨地點:忠縣排水公司物資庫房。
2.4供貨數量:本次招標數量為暫定量,根據實際情況與招標人的要求進行供貨,以招標人書面確認并經招標人最終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量為準。
2.5比選范圍:完成本公司的廣告宣傳及文印制作等,具體詳見方案、比選文件及答疑補遺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必須是與本項目實施內容相關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的經營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鮮章)
3.2投標人需承諾供應的宣傳制品材質品牌為國內知名品牌、合資品牌或以上,且在供貨期限內,招標人發出采購訂單后,需在發出采購訂單之日起48小時完成;若采購訂單為業主方急需用品,完成時間不超過12小時(服務范圍含鄉鎮污水處理廠)。(提供承諾書原件,加蓋投標人鮮章)。
3.3業績:投標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從事廣告宣傳及文印制作業績不低于1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萬元(提供合同復印件及蓋有用戶鮮章的評價書,并加蓋投標人鮮章)原件備查。
3.4投標人須承諾根據項目性質,向比選人提供符合國家增值稅規定的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比選人有權拒絕支付款項。(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投標人鮮章)。
3.5 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人及全體項目實施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家、行業規定及比選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標人引發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對比選人造成損失的由投標人負責,且比選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提供承諾書原件,加蓋投標人鮮章)
3.6信譽要求(以下承諾書提供原件并加蓋投標單位鮮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