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測報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石家莊部分)項目管理招標公告
河北省水文測報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石家莊部分)項目管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北省水文測報能力提升建設項目(石家莊部分)項目管理已由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冀發改農經〔2023】149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北省石家莊水文勘測研究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及省級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河北省石家莊水文勘測研究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次共改建水文站19處,新建水文站12處,改建水位站48處,新建水位站5處,改建水文巡測基地3處,改建雨量站271處,新建雨量站12處。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期滿止(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2.2招標范圍:本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工程施工管理、監理管理、合同管理、進度控制管理、投資控制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現場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匯編有關項目資料、信息與檔案管理、項目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管理、完工結算審核管理、保修期管理等,按甲方授權承擔法務咨詢、質量檢測、造價咨詢結算審核等工作,委托方安排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工作,配合本項目的審計與稽查。 項目管理服務要求合同管理、投資管理、進度管理、現場管理、參建單位管理、驗收管理以及質量、計劃、安全、信息、溝通、風險、人力資源等管理與協調等職責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如:
(1)根據合同約定,協助委托方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對所簽訂的合同實行全過程管理。
(2)組織項目實施,抓好項目建設管理,對建設工期、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和資金管理等負責,依法承擔項目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安全生產責任。
(3)組織編報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并定期向委托方報送工程進度、質量、安全以及資金使用等情況。
(4)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單位)的稽察、檢查、審計等工作。
(5)按照驗收相關規定,組織項目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工程驗收;組織參建單位做好項目階段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各項準備工作;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規定,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資產移交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批手續。
(6)與完成項目建設相配套的服務。
(7)負責在保修期內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保修維修工作。
(8)協調項目水、電、路、氣、通訊等與現有基礎設施的接駁,配合做好項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協調工作。
(9)配合委托方做好開工手續等工作。
(10)項目管理相關的其他事宜。 本項目劃分1個標段進行招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的事業或企業法人資格,工程設計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水行政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