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石嘴山市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平羅縣治理區)第三方項目管理服務招標公告
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平羅縣治理區)第三方項目管理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寧發改農經審發〔2024〕3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工程建設中心,建設資金為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 ,招標人為平羅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平羅縣治理區)第三方項目管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范圍為黃河干流中衛沙坡頭以下到青銅峽庫區末端河段、青銅峽壩下到石嘴山河段,治理河段總長度266.7公里。主要實施堤防加高培厚總長16.3公里,河道整治34處、總長42.83公里,新建防汛道路41.4公里。
2.2 建設地點:石嘴山市平羅縣。
2.3 招標范圍:負責初步設計批復的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平羅縣治理區)項目管理服務工作,從合同簽訂之日即介入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直至單位工程驗收完成,資料完善、檔案整理完成期間履行項目法人工作職責,主要內容包括:合同管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第三方質量檢測、第三方跟蹤審計等各參建單位統一協調管理;全面負責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投資控制管理;工程稽查、檢查、整改、總結以及信息統計上報等;組織項目法人驗收,配合竣工驗收,工程項目收尾管理,工程全面移交等;工程參建各方全過程檔案資料整編、歸檔、移交等;建安工程結算及財務總決算的審核及對外報審;負責項目完工至保修期內售后服務工作。
2.4 服務期限:工程建設全過程至工程全面移交結束。
2.5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