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自來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2年)法蘭、蒙板采購項目(第二次)
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本比選項目重慶市自來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2年)法蘭、蒙板采購項目(第二次)(項目名稱),比選人為重慶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項目名稱:重慶市自來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2年)法蘭、蒙板采購項目(第二次)
2.2采購清單: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2.3供貨數量、時間和批次:根據工程實際進度與比選人的要求進行供貨,以實際供貨量為準,供貨時間達到商務條款的規定。
2.4交貨地點:比選人指定的施工現場。
2.5供貨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業;投標人可以是生產企業、代理商或經銷商(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是代理商或經銷商須具備投標產品的生產企業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項目唯一授權書(提供授權書原件);
3.2投標人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簽訂的50萬元及以上類似本項目采購產品的購銷合同復印件1個(提供合同及發票,合同所提供的對應發票金額需達到上述要求);
注:業績可以是生產企業的也可以是代理商或經銷商的。但不能是生產企業與代理商或經銷商之間簽訂的。
3.3信譽要求:
投標人須按以下
(1)至
(4)項內容提供承諾(承諾書提供原件并加蓋投標單位鮮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譽要求第
(3)項除須承諾外,另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后裝入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
(1)若投標人違反重慶水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規定且在處罰期內的,按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根據比選公告后附“違反規定投標人”名單進行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