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店社區鄉村振興標準化廠房EPCO建設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1.1 項目名稱:吳店社區鄉村振興標準化廠房EPCO建設項目
1.2
招標人:合肥邦興智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1.3 項目業主:合肥邦興智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1.4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1.5 項目出資比例:100%
1.6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招標項目名稱:吳店社區鄉村振興標準化廠房EPCO建設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AHGX-0012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AHGX-0012
2.5 建設地點: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設規模:吳店社區鄉村振興標準化廠房EPCO建設項目,項目新建廠房、辦公研發樓及配套用房,完善項目配套設施、給排水、供電、綠化等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基地總面積 14668.3 平方米(約 22 畝),總建筑面積15020.20平方米,總投資約2027.58萬。
2.7 合同估算價:2027.58萬元。
2.8 計劃工期:115個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20日歷天,施工工期90日歷天,運營期10年。
2.9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審查、設備材料采購、施工、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服務等完成本項目所有功能的設計采購施工以及后期運營服務,具體招標范圍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10 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滿足如下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1)施工資質要求:①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具有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運營單位要求: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注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施工負責人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注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
(3)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4)設計負責人與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不可以為同一人。
3.1.3 投標人業績要求:無。
3.1.4 項目經理業績要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