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韓城市靜脈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協同處置項目特許經營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韓城市靜脈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協同處置項目已由韓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務會議批準采用特許經營方式建設運營;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企業自籌100%;招標人為韓城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西北國際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以特許經營模式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愿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韓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占地80畝,建設內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廚余垃圾處理中心、污泥處理中心、滲濾液處置中心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1條日處理能力為400噸的垃圾焚燒生產線;廚余垃圾處理,建設1條日處理能力為40噸的廚余垃圾生產線;市政污泥處理,建設 2 條日處理能力為 70 噸的市政污泥生產線;滲濾液處理中心,建設1條日處理能力為300噸的滲濾液生產線。
2.2招標內容及范圍:
2.2.1項目實施模式:本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模式,韓城市政府授權韓城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施機構)負責項目實施。
2.2.2特許經營實施方式:本項目實施方式采用 BO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即在特許經營期內,韓城市政府授權特許經營者投資新建、擁有并運營本項目,期限屆滿移交韓城市政府。
2.2.3收費渠道和方式:本項目屬于使用者付費,收費渠道和方式包括:
(1)生活垃圾處理費,由政府代為向用戶收費再定期支付給特許經營者;
(2)垃圾焚燒上網電費,由特許經營者直接向用戶收費;
(3)粗油脂銷售費,由特許經營者直接向用戶收費。
2.2.4 特許經營期限:30年,其中建設期 2 年,運營期 28 年,自特許經營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3質量標準:達到國家驗收合格標準。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3.2財務要求:申請人須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或企業年報。
3.3業績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申請人具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投資及運營業績。(
備注:項目業績以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合同協議復印件關鍵頁(須體現項目名稱、規模、簽字蓋章等內容)為準)。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