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項目原州區2024年度(第二批)七至九標段招標公告
寧夏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項目原州區2024年度(第二批)施工七至九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夏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項目原州區2024年度(第二批)已由 固原市原州區審批服務管理局以原審批發[2024]90號《關于寧夏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項目原州區2024年度(第二批)初步設計的批復》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固原市原州區林業和草原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固原市原州區林業和草原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固原市原州區
2.2建設規模:在炭山鄉、寨科鄉、河川鄉、三營鎮、頭營鎮、官廳鎮6個 鄉鎮和古樹林場、沈河林場2個國有林場實施退化林修復5.4萬 畝,補植樹種主要選用杜梨子、云杉、樟子松、油松、山桃、山 杏、丁香和刺玫等;修筑臨時作業道路30公里,路寬3.0m, 原土夯實,壓實系數0.95。
2.3工期和養護期:工期:120日歷天 養護期:2024年11月-2025年12月(實際開竣工日期以簽訂合同為準)。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十七個標段,其中施工十五個標段,監理二個標段。
施工七標段:寧夏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項目原州區2024年度(第二批)七標段。
施工八標段:寧夏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項目原州區2024年度(第二批)八標段。
施工九標段:寧夏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項目原州區2024年度(第二批)九標段。
2.5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施工標段投標人須具備:投標人為依法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持有園林綠化或造林綠化經營范圍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近三年內具有類似工程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及合同掃描件),并在企業信譽、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擬任項目經理具有園林綠化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證書或中級及以上林業工程師或園林綠化工程師職稱證,且具有類似工程的管理經驗,項目經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項目。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