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陽05-29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標段、第二標段、第三標段)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標段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已由平江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審【2023】59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江縣自然資源局,建設資金來自增發2023年國債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招標人為平江縣自然資源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第一標段、第二標段、第三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平江縣境內
2.2規模:對平江縣安定鎮、長壽鎮、福壽山鎮、余坪鎮、石牛寨鎮和三墩鄉境內6個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工程治理,對全縣境內88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危除險。本次招標計劃投資額為683.02207萬元。
2.3計劃工期:均為9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標段、第二標段、第三標段),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3個標段,第一標段為平江縣安定鎮秋湖村延平組訕坪南側、平江縣福壽山鎮蘆溪村羅家灣滑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標計劃投資額為215.270118萬元;第二標段為平江縣余坪鎮張市村楊元組碳師嶺、三墩鄉公平村三義片大屋組滑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標計劃投資額為215.197127萬元;第三標段為平江縣石牛寨鎮新橋村8組、平江縣長壽鎮永桂村余家組滑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標計劃投資額為252.554762萬元。
各投標人只能參與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標段、第二標段、第三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或企業單位,事業單位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1需具備國土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省外入湘企業在“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進行了基本登記;
3.1.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近三年(指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往前推36個月)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00萬元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業績證明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工程竣工文件的原件掃描件等附件,完成時間以合同工程竣工驗收日期的原件掃描件為準);
3.1.3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要求:擬任項目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擬任技術負責人具備中級(含)以上(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職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至少配備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具有相應崗位證書,安全員還需具有綜合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1.4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及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近三個月(指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個月內)的社保證明;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均無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