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潼南區17處小型灌區建設項目(山坪塘修復四標段)答疑補遺文件
潼南區17處小型灌區建設項目(山坪塘修復四標段)
答疑補遺文件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對“潼南區17處小型灌區建設項目(山坪塘修復四標段)”答疑補遺發布如下:
提問1:這個項目你們準備分為多少個標段招標,上次5個標段的中標人剛剛確定(5月23日中標結果公示)今天馬上又掛網招標5個標段,你們是怕內定的中標公司忙不過來故意為之的吧!該項目技術簡單、施工工藝也不復雜,你們居然采取綜合評標法還安排上2個業主評委?是怕控不住標吧!這吃相也太難看了吧!這可真是用程序上的合法掩蓋內定的合情,給人以公平公正的假象!你們膽啥就那么肥呢?
答:標段劃分招標文件已經明確;本招標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符合《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渝府辦〔2019〕114 號)和《重慶市水利局關于調整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適用范圍和認定程序的通知》(渝水建〔2023〕8號)的有關規定。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