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環境水務建設有限公司
清水河南岸片區加壓給水工程自控系統設備采購
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項目比選人為 成都環境水務建設有限公司,己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清水河南岸片區加壓給水工程采購一套自控系統設備,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計劃供貨期: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內按比選人要求將貨物送到比選人指定的交貨地點并完成安裝調試工作。
2.3 交貨地點:成都市高新西區康強二路。;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 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 須為具有本比選項目相應供貨能力的企業;
3.1.3 財務要求:近3年無虧損(新設立企業自設立以來);
3.1.4 類似業績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共具有不少于1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單個合同金額不小于30萬元的自控設備供貨及安裝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復印件;
3.1.5 信譽要求:
不存在比選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限制參選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選
(1)接受代理商參選,不要求提供授權。制造商不得再參與本次比選。
(2)比選申請人為制造商的,應附制造商資格聲明。
3.2.2 各比選申請人均可就上述 1 個標段參選,可中選的標段數量為 1 個。
3.3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4.比選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