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永安市巴溪洛溪洪田段中小河流綜合治理項目(二期)
永安市巴溪洛溪洪田段中小河流綜合治理項目(二期)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永安市巴溪洛溪洪田段中小河流綜合治理項目(二期)已由三明市水利局文件以明水審批[2024]2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永安市洪田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永安市洪田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永招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永安市巴溪洛溪洪田段中小河流綜合治理項目(二期)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永安市洪田鎮,忠洛村的下村自然村和湍石村等;
2.2 工程規模:工程總投資為798.1819萬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護岸設計4處(下村3處、湍石村1處)。親水平臺1處,下河臺階3處。新建護岸建設長度1356.2m,親水平臺1處,面積1679m㎡。新建排澇涵管6處等內容,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施工圖紙及技術標準和要求為依據;
2.5 最高控制價:7981819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568658元(含暫列金370658元,暫估價198000元及其他項/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1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5-2012)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該工程項目建成正常運行后,能順利通過水利等相關部門驗收;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職稱,/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5月27日08至2024年6月1日23(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三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6月17日 15:3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三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7.投標保證金的提交7.1.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6月17日15:30。
7.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1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