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巫山縣大寧河龍門寨危巖治理工程監理答疑補遺文件
巫山縣大寧河龍門寨危巖治理工程監理
答疑補遺文件
(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巫山縣大寧河龍門寨危巖治理工程監理”答疑補遺內容發布如下,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補遺文件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在網上下載本通知相關內容,不管下載與否,都視為全部知曉其全部內容。
一、答疑部分:
問題1:商務部分單位業績:在滿足資格條件業績基礎上,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竣工時間為準),每另完成一個建筑安裝工程費在1500萬元及以上且竣工驗收合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包含危巖治理的)監理業績的加5分,資格條件業績不計入本項加分;本項最多得分為10分。同一個業績按得分就高不就低原則,只記一次得分。
此招標文件同3月21號發的同一業主的巫溪縣巫溪黃巖窩危巖治理工程招標內容差不多,黃巖窩項目只要求了地質災害業績加分,而這個項目為什么非要求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包含危巖治理的)監理業績,如此高要求的設置,是為某單位量身定做的嗎,明顯有排斥其他投標人之嫌。建議滿足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業績即可。
答疑1:詳見補遺。
問題2:1.本項目與巫山縣巫峽黃巖窩危巖治理工程監理各方面情況都相似,為何會出現商務部分業績要求不一致,是否應修改為一樣的條件?
2.請明確文件中資源與環境類或土木水利類的具體專業,哪些專業是符合這兩個條件要求的?
答疑2:1.因本項目基本資質條件要求不高,為國內公開招標,全國范圍內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單位較多,具備充分競爭性,工程區位于巫峽臨江陡崖面上,施工地點地質條件特殊,施工作業難度極大、作業條件艱苦、交通條件差、人員作業安全風險極高,綜上所述,所以招標人對評分項要求較高,以便選取更優的中標人。
2.資源與環境類或土木水利類的專業包括:資源與環境,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質工程,測繪工程,礦業工程,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農田水土工程,市政工程(含給排水等)。
問題3:一個與本項目無關的問題
答疑3:該問題與本項目無關,請提問人依法維權。
問題4:
一、招標文件中要求業績包含危巖治理,但“危巖治理”是只有重慶市地質災害項目工程內容中才描述為“危巖治理”,在其他省份有的稱為“崩塌”或“地質災害”等都屬于危巖治理的工作,單獨設置要求描述是“危巖治理”是以地方要求限制排斥了投標人以重慶市以外的業績參與投標,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條之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同時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