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3號工程包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3號工程包已由政和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發審[2023]141、[2024]60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政和縣自然資源局,建設資金來源多渠道籌措資金,招標人為政和縣自然資源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南平市政和縣;
2.2.工程建設規模:3996.5099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專業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工程治理項目13項19個點,主要是削坡土石方量共約89500立方米,布置擋土墻約5390米,錨桿(索)約21740米,框架梁支護面積約15880平方米,人字形骨架護坡約3950平方米,截排水溝約5737米等工程,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1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包含邊坡治理、綠化、擋墻、錨網噴中兩項及以上施工內容的邊坡防護工程或礦山治理工程且中標合同價在15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項目,有效的業績是指2020年1月1日以來中標且簽訂合同至本工程投標截止日前已完工并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并具有交(完)工或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材料;業績網上中標公示可查。須提供截圖及鏈接。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3996.5099萬元;
2.5.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6.標段劃分(如果有):無;
2.7.質量要求:達到《地質災害護坡治理工程施工技術規程》以及符合國家現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