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新區濱海水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投融資建設一體化)-變更公告
福州新區濱海水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投融資建設一體化)補充通知三
招標編號:E3501820102802063001
各投標人:
福州新區濱海水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投融資建設一體化)的補充通知三發布內容如下:
一、澄清與修改內容
1、投標人應通過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補充通知附件重新下載已按本補充通知內容修改更新后的最新電子招標文件。請投標人自行查閱,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查閱,后果自負。
2、本項目勘察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福建省有關標準要求,通過勘察審查機構等有關部門的審查(若需要)。招標文件中有涉及到的內容作相應更改。
3、本招標項目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設計規范合格標準,并能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圖審機構的審查(若需要)。招標文件中有涉及到的內容作相應更改。
4、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一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項號33-條款號6.1.1-條款名稱評標委員會的組建-編列內容中“評標委員會構成:7人,其中招標人代表人2,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5人。”修改為“評標委員會構成:7人,其中招標人代表1人,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6人。” 。
5、原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一節評標辦法前附表-項號10-序號2.2.4
(4)-業績評分標準(3分)-1.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3分)中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投標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種類似工程業績。第1種: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內(含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造價不少于3.4億元且項目中含有管道直徑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每項得1.5分。”修改為“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投標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種類似工程業績。第1種: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內(含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造價不少于2.8億元且項目中含有管道直徑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每項得1.5分。”。
6、原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一節評標辦法前附表-項號12-序號2.2.4
(6)-其他(10分)-1.投融資業績(3分)中的“投標人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內(含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造價不少于3.4億元且項目中含有管道直徑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投融資項目,每個項目業績得1.5分,本小項滿分為3分。”修改為“投標人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內(含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造價不少于2.8億元且項目中含有管道直徑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投融資項目,每個項目業績得1.5分,本小項滿分為3分。”。
7、原招標文件第三章第一節評標辦法前附表第12項其他(10分)中第“2.資產負債率(3分)修改如下。
2.資產負債率(3分)
投標人須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或等于73%的,得3分;大于73%的不得分。滿分3分。
提供經審計的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8、原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第二節商務文件
二、投標函附錄中序號1項目負責人約定內容中增加:或執業資格(職稱)證書編號。
二:答疑內容
疑問1、電子投標文件中“第1節:資格商務文件”中“工程業績”、“資信”、“其他因素”的內容需要在相應單獨節點內提供。請問是否還需要在“第1節 資格文件”、“第2節 商務文件”中提供“工程業績”、“資信”、“其他因素”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