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密云區馮家峪鎮、石城鎮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石城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2024年密云區馮家峪鎮、石城鎮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石城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06-04 14: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1824210200005034-XM001
項目名稱:2024年密云區馮家峪鎮、石城鎮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石城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88.455881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
合同履行期限:75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 / 。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 /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3.2.1具備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含)以上資質;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工程專業)(外埠企業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簡稱B本);外埠企業需要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進京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