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豐縣烏江防洪工程(二期)勘測設計公告
本次招標項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豐縣烏江防洪工程(二期)勘察設計(第二次),招標人為永豐縣水利局,建設資金已落實;本項目勘測設計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 招標單位:永豐縣水利局
1.2 項目名稱: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永豐縣烏江防洪工程(二期)勘察設計
1.3 建設地點:永豐縣境內
1.4 建設內容:詳見招標范圍。
1.5 工程總投資約1.65億元(工程勘測費、工程設計費控制總費率為3.255% ,最終勘測、設計費為總費率乘以政府批復的建安工程費)。
1.6 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相應服務周期
招標范圍:本項目勘察設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工程測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含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編制可研報告過程中應實施的測繪費、專家評審費、“兩書一案”績效評估費等費用)、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期現場服務。
標段劃分:本項目1個標段。
服務周期:自發出中標通知書起7日內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后10日歷天提交可研報告(送審稿),可研報告批復后2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報告(送審稿),施工圖滿足業主要求和項目進度要求。
1.7 招標工程規模:永豐縣烏江防洪工程整治烏江河道30.3km,其中河道護岸總長21.185km,加固完善防洪堤4條,堤防總長15.24km。新建和拆除重建穿堤自排涵閘3座。新建下河下堤踏步43座。配套水尺、里程碑、宣傳牌等管理設施。
1.8 勘察設計質量要求:成果達到國家和相關行業現行勘測設計規范要求。
1.9 防洪標準:永豐縣烏江防洪工程等別為Ⅳ等,設計洪水標準為1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投標人必須同時具有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最多兩家聯合且需明確牽頭單位,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
(3)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即設計負責人,下同):水利類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要求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員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年內任意連續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