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定河泛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施工一標招標公告
永定河泛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施工一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定河泛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 已由河北省水利廳以冀水審〔2024〕1697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法人為廊坊市水務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為廊坊市水務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維修改建撤退路7條,共計長 36.13km,拆除重建4座舊橋涵。
2.2招標范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全部內容。
2.3計劃工期:8個月。
2.4本標段建設地點:廊坊市廣陽區、安次區、永清縣。
2.5質量要求:優良。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1.2財務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0年至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不滿3年,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的打印件或截圖為證明資料。
3.1.4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要求:均須為專職人員,且不得由投標人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水安B類)且為本單位注冊人員,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過完工驗收為準)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水利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為本單位人員。
3.1.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質量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水安C類);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全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②聯合體需明確牽頭單位,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職責分工等內容),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進行投標;④擬派項目經理應是聯合體牽頭單位的正式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