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興2024年呂山鄉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胥倉村)公告
2024年呂山鄉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胥倉村)(不見面開標)
發包公告
1、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為2024年呂山鄉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胥倉村),目前已經核準建設,并已具備發包條件,發包人為長興縣呂山鄉胥倉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資金為自籌。委托發包代理單位為浙江金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現擬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發包,本次發包實行資格后審。
2、建設規模及發包范圍
2024年呂山鄉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胥倉村),工程建設地址位于長興縣呂山鄉胥倉村主要包括河道河床進行清淤等內容,具體范圍及數量詳見發包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本項目估算造價約16萬元。
3、計劃工期:30日歷天。
4、質量目標: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承包申請人資格要求
5.1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企業注冊地在湖州市范圍內(以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為準)的獨立法人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5.2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及安全生產任職B類證書;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發包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標截止時間前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此處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額以下的所有工程)。
5.3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4 根據浙江省水利廳浙水建〔2020〕7 號文的有關規定,企業在參加投標前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的行業管理統一平臺”公示本企業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