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佳木斯中恒熱電有限公司116MW熱水鍋爐環保超低排放改擴建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公告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sz0400g240516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佳木斯中恒熱電有限公司116mw熱水鍋爐環保超低排放改擴建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佳木斯中恒熱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 政府清潔供暖補貼資金及建設單位自籌資金 。招標代理機構為中資國際工程咨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佳木斯中恒熱電有限公司116mw熱水鍋爐環保超低排放改擴建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項目;
2.2建設地點: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郊區;
2.3建設規模及內容:佳木斯中恒熱電有限公司116mw熱水鍋爐環保超低排放改擴建。(以上內容具體要求詳見初設文件);
2.4計劃工期: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計163日歷天(含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為epc工程總承包,工作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該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清單預算編制、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保管、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竣工圖編制及竣工資料整理以及與本項目實施有關的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工作,并承擔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造價控制等全面責任和施工期間內的所有工程總承包工作內容,并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質量標準:
2.6.1工程設計:符合國家、行業設計規范和標準,并達到規范要求的各階段設計深度要求;
2.6.2工程施工: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6.3工程、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種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構建必須達到國家現行規范和質量標準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測合格標準。
2.6.4設備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質量檢測標準。
2.7工程保修責任書由建設單位與工程總承包單位簽署,保修期內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根據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工程總承包單位不得以其與分包單位之間保修責任劃分而拒絕履行保修責任。
2.8本項目招標控制價1458.78萬元,其中
(1)設計費招標控制價:32.53萬元
(2)土建部分招標控制價:225.97萬元。
(3)設備采購及安裝費:1200.28萬元。
2.9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標資格后審,符合報名條件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均可報名。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他組織,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環境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專業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匹配的施工及設計履約能力;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