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柘城縣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濟河洼地柘城縣)編制占用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柘城縣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柘城段)
編制占用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柘城縣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濟河洼地柘城縣)編制占用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項目已獲主管部門批準,采購人為柘城縣水利局,資金來源于財政資金,已落實。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柘城縣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濟河洼地柘城縣)編制占用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項目
2.采購編號:柘財采磋-2024-8
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4.服務期:一年
5.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6.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與規(guī)范和磋商文件要求;(本項目國內有相關標準的執(zhí)行國內相關標準。若國內無相關標準的,須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達到采購人項目需求的要求)
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8.采購內容:編制占用國家濕地公園生態(tài)影響評價報告
9.控制價:50萬元(生物多樣性專項調查:30萬元;自然地理環(huán)境專項調查:20萬元)
10.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