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S20外區管道路交通信號燈及“四類設施”整治項目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普陀區S20外區管道路交通信號燈及“四類設施”整治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4: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10107000240222167062-07107798
項目名稱:普陀區S20外區管道路交通信號燈及“四類設施”整治項目
預算編號: 0724-00010129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 3493300元 (國庫資金:3493300元;自籌資金:0元)
最高限價(元): 包1-3493300.00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普陀區S20外區管道路交通信號燈及“四類設施”整治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3493300.00
簡要規則描述:(1)信號燈維修養護(包含新增路口的信號燈);(2)國三柴油客車、國四柴油貨車限行標志的設置;(3)標志標桿維修養護;(4)零星(應急搶修);(5)S20外普陀區交通標線漆劃;(6)日常巡視巡查發現處置工作。
合同履約期限: (2024年度)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具體開始時間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本項目( 否 )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推行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相關政策;
(2)本項目(■是□不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