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鹽東鎮污水處理廠設備維修工程招標公告
鹽東鎮污水處理廠設備維修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鹽東鎮污水處理廠設備維修項目 已由 鹽城市亭湖區鹽東鎮人民政府 以 鹽東政審〔2024〕11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鹽城市亭湖區城市凈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鹽東鎮污水處理廠設備維修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鹽城市鹽東鎮境內
2.1.2建設規模:鹽東鎮污水處理廠設備維修工程,對鹽東鎮污水處理廠設備設施及廠區構筑物進行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營,使出水達到標準要求,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暫定招標內容及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
2.1.3合同估算價: 約695萬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24年6月5日,竣工日期: 2024年10月3日
2.1.5 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含鹽東鎮污水處理廠設備維修工程的施工,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工具間土建工程、工具間安裝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脫水機房及加藥間改造工程、鹽東鎮污水廠工藝及電氣工程等(含設備的安裝、調試),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暫定招標內容及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 3.1.1 條資格條件的有效的獨立法人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和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 亭湖區 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