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關于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四港池46#液體散貨泊位自控儀表采購項目的公告
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四港池46#液體散貨泊位自控儀表采購項目招標公告(XWGQ-YBCG)標段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四港池46#~47#液體散貨泊位工程_已由_國家東中西區(qū)域合作示范區(qū)經濟發(fā)展局 以_示范區(qū)經備〔2021〕45號_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江蘇洋井化工碼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_,項目出資比例為__100%__,招標人為_江蘇洋井化工碼頭有限公司_。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四港池46#液體散貨泊位自控儀表采購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和內容:開展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四港池46#液體散貨泊位自控儀表采購項目,13臺壓力變送器、12臺溫度變送器及3臺質量流量計,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所需貨物的設計、制造、出廠前的檢驗和試驗、包裝、開箱驗收、現場指導安裝、調試和試車、提交相關資料、人員培訓、售后服務等,以保證該設備的正常運行。本次采購不含設備的安裝,由招標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單位實施。詳細技術要求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
計劃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120日歷天。
交貨地點:連云港港徐圩港區(qū)四港池46#液體散貨泊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
3.1.1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1.2 投標人為設備制造商或授權代理商。
備注:
3.1.2.1如為代理商參與投標,須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權書,且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時參與本次投標,否則應當否決該制造商和其代理商的投標。
3.1.2.2本項目所投標的物制造廠商如為產銷分離模式,可以由制造商的專業(yè)銷售廠商或專業(yè)銷售廠商授權其銷售代理商參與本項目的投標,與之相關的蓋章、資質、業(yè)績、承諾等文件可由銷售廠商負責提供(銷售廠商視同為制造廠商),但投標時必須提供所投品牌標的物制造商關于其產銷分離模式的證明材料。專業(yè)銷售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許同時參與投標。
3.1.3 投標人或投標人所投產品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標人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為準)具有本項目類似的流量計供貨業(yè)績。
備注:
(1)若投標人為產品制造商,則需提供其自身供貨業(yè)績。
(2)若投標人為代理商,則需提供其所投產品制造商或其自身的供貨業(yè)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