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板橋街道環保管家服務公告
板橋街道環保管家服務 發布時間:2024-05-14
板橋街道環保管家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186-1號宏普捷座7樓703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5 月27日15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NJJCCBQHBGJFW202405
2.項目名稱:板橋街道環保管家服務
3.項目所屬行業: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及《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等文件規定,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項目預算:人民幣34萬元/年
6.最高限價:人民幣34萬元/年(超過此限價的按廢標處理)
7.采購需求:本項目為板橋街道環保管家服務采購,具體要求詳見磋商文件的采購需求部分。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
本項目按照以下第
(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服務: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_%。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_%。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具體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