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壩州松潘縣川主寺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施工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未進行資格預審,適用于公開招標)
阿壩州松潘縣川主寺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施工 / 標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阿壩州松潘縣川主寺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松潘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松發改行審[2022]1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松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 _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及地方配套_(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松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松潘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松發改行審[2022]1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成都千一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松潘縣川主寺鎮。
規模及投資額:
1、本次提標改造工程的出水指標由原來的1級B標提高為1級A標《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一級標準(A標準);2、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規模為1萬噸/天;3、采用的處理工藝為改良型A2/0工藝+低溫微生物馴化及培養裝置。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所示的全部內容。
標段劃分:施工一個標段
其他:項目組成員須包含至少2名運營管理人員,在項目竣工后為招標人提供為期兩年的駐場服務,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運行。由此產生的人員工資由投標人自行考慮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另行支付 。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
3.1.2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