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建鏡湖路至先導公司供熱蒸汽管道工程建設監理招標公告
新建鏡湖路至先導公司供熱蒸汽管道工程建設監理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 2024-05-10 00:00:00
新建鏡湖路至先導公司供熱蒸汽管道工程建設監理
招標公告
標段編號:LY203224Y41351/2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建鏡湖路至先導公司供熱蒸汽管道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以連行審備[2024]9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新海連熱力有限公司,建設資金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建設監理(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2.2、工程規模:新建鏡湖路至先導公司供熱蒸汽管道工程,管道設計起點為鏡湖路上現有熱力管網主管道,設計終點為江蘇先導先進裝備科技有限公司外墻,平面總長度約2241m,具體詳見圖紙。
2.3、招標范圍:施工準備階段、施工及保修階段的“三控”、“三管”、“組織協調”及應履行的相關安全責任等監理工作。
2.4、監理服務期:40日歷天,具體與施工期同步,以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服務期24個月,并配合至審計結束。
2.5、最高限價:6.2萬元。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營業執照(有效期內);
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有效期內);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項目總監必須是本單位正式員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機構出具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中標后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文、〔2019〕第3號文規定和投標承諾進行配備;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的要求:中標后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文、〔2019〕第3號文規定和投標承諾進行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