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執法能力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格爾木市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執法能力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09:3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青海景業公招(貨物)2024-012
項目名稱:格爾木市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執法能力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元):4311900
最高限價(元):43119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 格爾木市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執法能力建設項目
數量: 1
預算金額(元):43119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250.39萬元,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及實驗室部分裝備180.80萬元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3.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