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二期)公告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二期)
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1.招標條件
招標項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二期)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整治工程建設項目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的施工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洋江鎮車田村、洋江村、輯睦村和楊潭村。
2.2招標內容: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3招標金額:14871099.58元。
2.5 標段劃分一個施工標段。
2.6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或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并,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投標企業擬派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需提供社保證明(個人社保繳費證書或者由企業注冊所在地加蓋社保局業務章的社保證明,含姓名、社保查詢號或身份證號等),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 6 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 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
3.2 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市場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