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興縣林城鎮共同富裕示范帶項目-農業園區及周邊區域污水建設配套項目(太傅村平陽、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長興縣林城鎮共同富裕示范帶項目-農業園區及周邊區域污水建設配套項目(太傅村平陽、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長興縣林城鎮共同富裕示范帶項目-農業園區及周邊區域污水建設配套項目(太傅村平陽、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 經長興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代碼:2109-330522-04-01-136497)同意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 財政資金 ,出資比例為 財政資金100% ,項目業主為 長興縣林城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 長興縣林城鎮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機構為 浙江建詢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長興縣林城鎮共同富裕示范帶項目-農業園區及周邊區域污水建設配套項目(太傅村平陽、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標段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工程概算約 853 萬元,建設地點: 長興縣林城鎮太傅村平陽、西姑庵。
2.2招標范圍:本工程為長興縣林城鎮共同富裕示范帶項目-農業園區及周邊區域污水建設配套項目(太傅村平陽、西姑庵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該項目位于長興縣林城鎮太傅村平陽、西姑庵,總涉及戶數約190戶的生活污水改造。本次招標范圍為主要包括: 新建一座污水處理終端、污水泵站、現狀混凝土道路的拆除及恢復、管道開挖新建、新建成品檢查井、新建化糞池、新建路燈等其他新建或改建內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單及設計施工圖紙(電子版)。
2.3施工總工期: 18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力保障 資質;(對應資質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A類證書;
3.3□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 /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5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但組成同一聯合體參與本標段投標的除外。
3.6□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