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
1.1審批、核準或備案情況
項目名稱 麻陽苗族自治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麻陽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關于麻陽苗族自治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批文名稱及編號 麻發改審〔2023〕94號,項目業主為麻陽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招標人為 麻陽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主要建設內容本項目擬對麻陽苗族自治縣和平溪鄉、板栗樹鄉、大橋江鄉、高村鎮、 郭公坪鎮、江口墟鎮、蘭里鎮、隆家堡鄉、譚家寨鄉、文昌閣鄉等鄉鎮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綜合治理,消除地質災害隱患,項目總投資為920萬元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上級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已落實。
1.2 招標項目概況
1.2.1招標項目或標段(以下簡稱:招標項目) 名稱:麻陽苗族自治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1.2.2建設地點:麻陽苗族自治縣和平溪鄉、板栗樹鄉、大橋江鄉、高村鎮、 郭公坪鎮、江口墟鎮、蘭里鎮、隆家堡鄉、譚家寨鄉、文昌閣鄉等鄉鎮;
1.2.3項目基本情況: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土方清運100000立方米、建設擋土墻978米、截排水溝9080米、鋼管樁20根、微型樁25根,防護網600平方米,坡面修復 4800平方米;
1.2.4標段劃分: 本項目為三個標段;
1.3 工期要求: 90日歷天 R天□月
□年;
1.4招標范圍: 具體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準;
1.5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規定,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1.7 招標編號: HNGLGC-2024-019 。
2.資格要求
2.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2.2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施工甲級資質, 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2.3 擬任項目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項目負責 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4 擬任技術負責人具備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