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柔區老舊小區市政管線綜合改造項目(四個鎮)-懷柔鎮富樂大街9號院4、5號樓
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工程 懷柔區老舊小區市政管線綜合改造項目(四個鎮)-懷柔鎮富樂大街9號院4、5號樓已由 北京市懷柔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以 京懷柔發改(審)【2024】6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 (項目業主)為 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懷柔區懷柔鎮富樂大街9號院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本項目主要對給水、污水、雨水、電力、燃氣等市政管線進行改造,并且對破壞的道路硬化、綠化進行恢復。
合同估算價311.1214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120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圖紙范圍內的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專業管線統籌改造,包含對給水、污水、雨水、電力、燃氣等市政管線進行改造,并且對破壞的道路硬化、綠化進行恢復等。
2.5 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資質,近 / 年 /(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工程專業 二 級 (含以上級)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工程招標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參加資 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