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縣排澇閘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總承包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南城縣排澇閘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總承包已由 城發改農經字(2023)44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城縣廖坊水庫防護工程事務中心,建設資金來源增發國債及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中標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1)新橋電排站提升方案為原址拆除重建方案,采用3臺500QZB-100型水泵,總裝機容量3x55kW,電、自排結合,維持原功能不變。
(2)河西下電排站提升方案為原址拆除重建方案,采用5臺900ZLB-100型水泵,總裝機容量5x160kW,電、自排結合,維持原功能不變。
(3)在河西堤樁號3+300處新建登高路自排閘。
(4)紅光河電排站提升方案為在已有紅光河電排站下游側新建一座紅光河2號電排站的擴大裝機方案,采用3臺900ZLB-70A型水泵,裝機容量3x250kW;對原水泵機組進行更換,機電設備進行配套更新;對原站的進口排澇渠主渠及支渠進行清淤及護坡處理;
(5)萬年電排站提升方案為原址拆除重建擴大裝機方案,采用3臺700ZLB-85型水泵,裝機容量3x160kW,電、自排結合。
2.2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為10877.79萬元,本次招標限額8971.24萬元:其中勘察設計費暫定金額約463.90萬元;設備購置及建安工程費暫定金額約8507.34萬元。
2.3招標范圍:地質勘察、地形及工程測量、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期間的設計服務、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及試運行、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及保修服務等相關內容。
2.4質量標準
勘察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水利行業工程勘察設計規范。
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購置的設施設備、材料等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和招標人要求。
2.5計劃工期:總工期10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開工令為準。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①設計單位資質及人員要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同時具有水利行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丙級及以上資質,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水利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可為同一人,項目負責人不能有其他在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