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永春縣城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南環路排水管網工程(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招標公告(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永春縣城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南環路排水管網工程已由永春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永發改審[2023]113號 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永春縣永源城市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國債資金及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永春縣永源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卓知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永春縣城區;2.2. 工程建設規模:總造價約18299518元,DN600-BH2500x2000雨水管涵,總長度為5983m。雨水管材:鋼筋混凝土管:箱涵材質:采用鋼筋混凝土箱涵;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拆除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總造價約18299518元,最大排水管徑DN1800;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總造價約18299518元,最大排水管徑DN1800;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18299518元;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9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2.6. 標段劃分(如果有):一個標段;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不適用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