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靖江市2024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集福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02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靖江市2024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集福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和泰州市財政局《關于靖江市2024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集福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泰政水復〔2023〕26 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法人為靖江市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靖江市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現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靖江市2024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集福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02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泰州市靖江市境內
2.2 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
本工程屬于小
(1)型工程,工程等別為Ⅳ等,建筑物級別為 4 級,臨時建筑物級別為 5 級。
防洪標準:20 年一遇,治澇標準:10 年一遇。
集福小流域位于靖江市西北部,北至靖泰界河、南至橫港、東至陸三港、西至下六圩港,屬通南水系,小流域面積 20.15km2 。周邊主要河道為下六圩港、水洞港、陸三港、廟宇港、橫港、靖泰界河等。流域內地貌均為平原,土地利用現狀以耕地為主,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河溝岸坡處,以微度流失為主。
根據集福小流域的建設任務、目標以及項目區水土流失狀況、社會經濟現狀及發展要求等,本次工程擬實施 3 條河道,分別為曾家港、陸三港、十王埭前溝,主要工程內容為岸坡防護,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計整治河道總長約 10.53km,新建生態木樁護岸約1.0km,樁板式護岸長度約0.8km,拆建方涵1座,植物防護面積約0.065km2 ,河道疏浚10.53km。
本項目施工招標靖江市2024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集福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01~02 標段,共分為2個標段。總投資金額:539.977148萬元。
2.3 本次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施工 02 標段:
(1)陸三港工程范圍為整治段沿線進行河道清淤、新建護岸及綠化提升,河道整治長度約 0.50km,整治范圍為陸三港閘~新江平公路,河道兩側新建杉木樁擋墻加生態袋形式護岸約 1.0km。
(2)十王埭前溝工程范圍:河道整治長度約0.4km,整治范圍為京滬高速~陸三港,采用板樁式護岸,河道兩側護岸總長約0.8km。
02標段工程造價為:287.374968萬元。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圖紙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本標段招標為靖江市2024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集福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02標,最高投標限價:貳佰捌拾柒萬叁仟柒佰肆拾玖元陸角捌分(小寫¥2873749.68元)。
2.4 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本招標項目計劃工期為210日歷天,工程計劃2024年6月0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2024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驗收。
2.5支付方式:工程進度付款根據合格工程形象進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驗收前實際支付總額不超過完成的合格工程總價的85%。工程完工驗收后,工程結算核對并經雙方確認簽字后付至雙方確認價的97%,工程竣工驗收后且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應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1〕53號)、《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人社部發〔2021〕6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建立專用賬戶支付農民工工資,如不按照文件規定發放農民工工資,發包人將暫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規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獨立法人。
(2)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資質要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4)業績要求:無
(5)項目經理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規定)。無在建工程(執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 號”規定,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1.4.1 項)。
項目經理業績要求:無
(6)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 A、B、C 三類)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人。
(7)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8)其他人員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9)財務要求: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10)信用等級要求: /
(11)主要施工設備: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12)其他要求: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依據《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意見》 (泰政水〔2022〕124 號)被判定為惡意投訴在公示期內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 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在原件復印件章節或“承諾函”章節查見均認可)。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 7.2 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5月07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陸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0,售后不退。
(3)成功獲取招標文件后,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5月17日09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本次招標定于2024年5月17日09時00分,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一室215公開開標。本項目采用 “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單位可登陸泰州市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查看開標現場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