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年度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國債渠道)施工(重新招標)資格后審公告(重發公告第1次)
2024年度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國債渠道)
(重新招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年度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國債渠道)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海安市白甸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海安市白甸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宿遷建威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2024年度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國債渠道)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地點:2024 年度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國債渠道)建設地點位于海安市白甸鎮,涉及白甸村、官垛村、劉季村 3 個行政村。
(2)招標范圍:2024年度江蘇省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國債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新(拆)建灌溉泵站工程,新建防滲明渠、暗渠工程;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水泥路等工程。
(3)計劃開、竣工時間:2024年05月20日到2024年10月31日;工期:164日歷天。
(4)合同估算價:1440萬元。
(5)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且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擬派項目經理須無在建工程,或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可以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但必須在投標文件中主動說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注意: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的規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3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A類)、擬任本項目項目經理(B類)、專職安全員(C類),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4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