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山區城南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中王巷村村莊亮化設施采購與安裝項目采購公告
一、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名稱:蚌山區城南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中王巷村村莊亮化設施采購與安裝項目
2.項目預算:¥298530.42元,最高投標限價¥298530.42元。
3.項目內容、用途、范圍及規模:根據市、區工作安排,結合城南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中王巷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要求,切實改善群眾出行條件,擬實施蚌山區城南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中王巷村村莊亮化設施項目。經招標人研究決定采用邀請招標方式,被邀請單位為:
(1)蚌埠治耕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2)蚌埠云上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3)安徽社耕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采購與安裝周期:合同簽訂,并經招標人指令供貨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驗收并交付使用。質量要求:合格。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ǎ淳哂卸懶⒊械C袷略鶉蔚哪芰Γ瘓哂辛己玫納桃敵龐徒∪牟莆窕峒浦貧齲瘓哂新男瀉賢匭璧納璞負妥ㄒ導際蹌芰Γ揮幸婪ń贍傷笆蘸蛻緇岜U獻式鸕牧己眉鍬跡徊渭誘曬夯疃叭昴冢誥疃忻揮兄卮笪シ鍬跡環戲傘⒎ü婀娑ǖ鈉淥跫�
2.信譽要求:
(1)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②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列入“黑名單”。③存在重大稅收違法行為;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為準。④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查詢為準;⑤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且被限制投標的,以中國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gov.cn)查詢為準;
(2)被各級行業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限制投標的(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在限制期內不得參與該行業項目的投標;被依法設立的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部門限制投標的,在限制期內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3)投標人所屬分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為,不影響投標人的投標資格。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三、投標文件獲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