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鐘祥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一期)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鐘祥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一期)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鐘祥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https://zx.hbncp.com.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8點59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WC-2024-Z012
2、采購計劃備案號:HBWC-2024-Z012
3、項目名稱:鐘祥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一期)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248.000000(萬元)
6、最高限價:223.630000(萬元)
7、采購需求:
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詳情見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投標人必須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本企業信用記錄,并提供相關截圖依據,查詢落款時間應為本項目報名時間至開標時間以內)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 政策。
(1)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需具備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資質,在人員、設備、技術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地質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工建設工程項目。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