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清流縣里田鄉2024年增發國債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災毀農田修復)項目已由
三明市農業農村局以
明農【2024】1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清流縣田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
清流縣里田鄉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帆遠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清流縣里田鄉2024年增發國債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災毀農田修復)項目清流縣里田鄉2024年增發國債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災毀農田修復)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
清流縣里田鄉;
2.2 工程規模:
工程造價約 4723877 萬元;
2.3 產業類型:
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
清流縣里田鄉2024年增發國債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災毀農田修復)項目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內容;
2.5 最高控制價:4723877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
0元(含暫列金
0元,暫估價
0元及其他項
0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質量要求:
達到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和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1~637—2012)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合格標準、達到《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農田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閩農建函〔2020〕312號);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 180 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三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
/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貳級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
水利水電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年 4 月 26 日12:00 至
2024年 5 月1 日
18: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
三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年 5月 21日 15: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