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永安市青水畬族鄉蘇坑溪(青水段)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永安市青水畬族鄉蘇坑溪(青水段)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永安市青水畬族鄉蘇坑溪(青水段)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已由三明市水利局文件以明水建管[2024]2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永安市青水畬族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永安市青水畬族鄉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永招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永安市青水畬族鄉蘇坑溪(青水段)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永安市青水畬族鄉,蘇坑溪;
2.2 工程規模:工程總投資為954.7619萬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永安市青水畬族鄉蘇坑溪(青水段)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綜合治理長度 3.82km,主要建設內容:新建護岸 3551.9m,清淤疏浚 3600.0m,新建下河臺階 8 處,新建排水涵管 5 座,水雨情前端感 知設備 1 套,項目標識 牌 1 處,水位尺 2 根、標識牌 10 個(保護標識 3 個、宣傳標識 2 個、安全警示標識 5 個)等內容,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施工圖紙及技術標準和要求為依據。
2.5 最高控制價:9547619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293933元(含暫列金293933元,暫估價/元及其他項/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1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5-2012)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該工程項目建成正常運行后,能順利通過水利等相關部門驗收;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185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 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