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縣南溪水庫工程公告
安福縣南溪水庫工程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安福縣南溪水庫工程已由上級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已落實,項目招標人為安福縣河湖灌溉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安福縣利水勘察設計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 EPC(設計、采購、施工) 總承包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南溪水庫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彭坊鄉,距離彭坊鄉政府所在地3.3km,距安福縣城62.5km,壩址坐落在贛江中游二級支流瀘水的支流洲湖水上游。南溪水庫壩址集雨面積79.9km2,正常蓄水位202.00m,總庫容3933萬m3,設計灌溉面積5.55萬畝,日平均供水量2.5×104m3,發電廠房裝機容量2250kW,是一座以灌溉、供水為主,兼有防洪、發電等綜合效益的中型水庫工程。根據《防洪標準》(GB50201-2014)及《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確定南溪水庫為中型水庫,工程等別為Ⅲ等。
南溪水庫大壩、取水口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相應洪水標準重現期為設計50年,校核500年;消能設施設計洪水標準重現期為20年。次要永久性建筑物為4級,臨時建筑物為5級。引水式發電廠房永久建筑物級別為5級,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50年一遇。
南溪水庫樞紐工程主要由砼重力壩(非溢流壩段長205m,溢流壩段長20m、取水口壩段15m)、取水口、岸邊式廠房等建筑物組成。
2.2招標規模: 本次招標總金額約29791.34萬元:其中施工圖階段勘察設計費約410.5萬元;設備購置費約3159.26萬元;建安工程費約26221.58萬元。
2.3招標范圍: 本項目的施工圖階段設計(包括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紙編制、施工圖審查、預算編制、設代服務)、采購(包括建筑設備、材料采購,含工藝工業設備采購及安裝)、施工(包括本工程相關施工、施工圖范圍內所有建設內容、機電設備安裝及試運行),調試,完工試驗,驗收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等工程內容,最終向建設單位“交鑰匙”,并負責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及保修服務等。
2.4 標段劃分:安福縣南溪水庫工程劃為 1 個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標。
2.5 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設計規范、規程和有關政策、法規要求。
施工質量標準: 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標準。
2.6計劃工期:
設計工期:15日歷天。
施工工期:32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開工令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標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2)同時具有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聯合體牽頭方):具有水利類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 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與設計負責人可為同一人;
(5)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聯合體牽頭方):具有水利類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按 《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 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