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營港經濟開發區2024年重點項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階段施工招標公告
東營港經濟開發區2024年重點項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階段施工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營港經濟開發區2024年重點項目填土工程(一期)已經東港開審批2024-1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建設交通局,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第二階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東營港經濟開發區2024年重點項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階段施工
項目編號:東港建招字【2024】9號;E370500000100175
建設內容及規模:東營港經濟開發區2024年重點項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階段施工,填土量約340萬立方米,平整場地約75萬平方米,平場標高2.5米(±5cm),建設內容包含將本項目地塊地上附著物及裝運土方運至招標人指定地點,進行場地填土、攤平、碾壓、簡易平整(標高達到招標人要求)等內容。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總計劃投資:5600.00蛟�
工程地點:東營港經濟開發區。
工期:122日歷天。
2.2 招標范圍(招標范圍、標段劃分)
標段劃分:本項目施工為四個標段,具體劃分情況如下:
施工第一標段:填土量約85萬立方米,計劃投資:1400.00萬元;
施工第二標段:填土量約85萬立方米,計劃投資:1400.00萬元;
施工第三標段:填土量約85萬立方米,計劃投資:1400.00萬元;
施工第四標段:填土量約85萬立方米,計劃投資:1400.00萬元。
招標范圍: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的全部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參與本工程投標的企業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須在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原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資質信息驗證通過。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企業注冊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職責等原因經建設單位同意更換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六個月內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擬報項目經理須具有自2023年10月份以來(含)不少于6個月依法在投標人單位連續繳納的社會保險。投標人擬派駐施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配備齊全,符合現行施工項目部班子配備政策規定要求。
3.2 投標人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具有5臺(含)以上自有運輸車輛,投標人所提供的運輸車輛應配備GPS軌跡追蹤系統,同時要符合或遵守國家法律和運輸道路所在地的交通和環保法規等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