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登錄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JACG2024C054
項目名稱: 黃山市徽州區豐樂河谷山至石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50 萬元
最高限價: 50 萬元
采購需求: 本次監理服務采購為工程圖紙設計范圍內的全部工程進行監理,直至監理服務期結束。內容包括施工階段的質量、進度、費用和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協調管理。具體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務周期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結束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詳見磋商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9條。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人,不得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③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
④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國網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以及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的為準,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在推薦成交候選人前由代理機構進行查詢并將結果反饋至磋商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