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肖江流域(樟樹段)水質改善與水生態修復工程公告
宜春市肖江流域(樟樹段)水質改善與水生態修復工程招標公告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春市肖江流域(樟樹段)水質改善與水生態修復工程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樟樹市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樟樹市境內。
招標規模及內容:項目主要采取河濱緩沖帶修復、河流生態修復、農村面源污染生態攔截與濕地水質凈化、濱河生態林修復等措施,削減兩岸入河污染負荷,提高河道自凈能力,逐步恢復水生態系統。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計劃工期:約 365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 5 月 20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5年 5 月 19 日。具體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的施工標。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
標段劃分:附表一:《招標項目情況表》
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出席開標會,且不能為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并在開標現場遞交原件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3.2 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體企業用戶庫(水利工程)中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不設置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對總得分排名前30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合格制(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