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紅漁溪水廠管網延伸工程智能水表采購及安裝公告
【項目概況】
紅漁溪水廠管網延伸工程智能水表采購及安裝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282820240600005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2828-2024-00179
3、項目名稱:紅漁溪水廠管網延伸工程智能水表采購及安裝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44.090956(萬元)
6、最高限價:44.090956(萬元)
7、采購需求:
閥控及計量裝置 DN20防凍智能水表 755只、DN90智能水表2只等包安裝,具體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及清單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財庫(2020)4號文件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必須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規定的通知》 工信部聯企業(2011) 300 號)的中小微企業,并提供真實有效的 《中小企業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和能力。
(2)供應商應為生產制造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涵蓋采購內容,在供貨、售后服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
3、方式:
供應商在客戶端選擇已經發布公告的項目進行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
4、售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