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鐵塔陽泉市分公司2024年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總集成采購項目,招標編號:HBXT-2024-11004,招標人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招標范圍1.1招標范圍:本項目按項目招標。
采購內容為1.前端設備類:應急廣播48套、智能終端-錄像機30臺、智能工業交換終端48臺、集成配電箱48套。
2.后端設備類:信息發布系統2套、千兆交換機2臺、NTP校時服務器2臺、錄像存儲設備2臺、智能物聯綜合管理平臺(服務器)4臺、核心交換機2臺、網絡機柜2架、微波設備100套、系統安全設備(防火墻、全網行為管理、堡壘機、日志審計、數據庫審計、物聯網接入安全網關)2套。
3.集成類:系統集成。
4.軟件類:平臺軟件2套。(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1.2項目預算:不含稅378.22萬元,設備稅率13%,集成稅率9%,軟件平臺稅率6%,含稅419.78萬元。
1.3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兩年。
1.4服務地點:山西省陽泉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1.5質量標準要求:合格,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1.6本項目不劃分標段,中標人數量為1個,中標份額為100%。
1.7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前端、后端設備類不含稅小計合計最高限價2519200元,系統集成不含稅小計最高限價410600元,軟件平臺不含稅小計最高限價852400元。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2.1基本要求: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的投標;
(3)投標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4)投標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2發票要求:本項目合同履行時要求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具能向招標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函或證明文件。
2.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發或頒發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2.4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5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類);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擬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各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不得相互替代混用)。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7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2.8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的;
(3)被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的;
(4)財產被接管或者凍結的;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4月15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法律法規限定的其他情形;
(7)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4月15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9)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4月15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