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東市樂都區主要交通沿線生態修復工程(監理、審計)標段三(第二次)標段三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樂都區主要交通沿線生態修復工程(監理、審計)標段三(第二次) (項目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樂都區主要交通沿線生態修復工程(監理、審計)標段三(第二次)已由海東市林業和草原局以東林草〔2024〕51號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自財政,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海東市樂都區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該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竣工決算和審計報告制、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含工程竣工結算審核)等,包含林業水利項目審計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投標人需具備承擔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能力,同時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資格。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造價師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應填寫投標人資格條件。能力和信譽等要求如有請填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予以否決。
3.4 本項目共1(具體標段)個標段,分別為:E6301000076050165001001(標段名稱或編號)。各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請不要超出允許投標的標段數量 (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