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柏臨河人工濕地水質凈化與生態修復工程排水口改造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柏臨河人工濕地水質凈化與生態修復工程排水口改造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用戶服務中心,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0506202406000043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6-2024-00275
3、項目名稱:柏臨河人工濕地水質凈化與生態修復工程排水口改造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109.974026(萬元)
6、最高限價:109.974026(萬元)
7、采購需求:
主要內容為新建混凝土雨水檢查井、二級鋼筋混凝土承插管、排水溝拆除新建、瀝青混凝土破除及恢復、新建化糞池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文件精神,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項目,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供應商應為中型企業或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