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山泉鎮長豐村11組農田水利灌溉溝渠綜合治理提升項目磋商邀請公告
磋商邀請
四川嘉世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受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山泉鎮長豐村村民委員會(采購人)委托,擬對長豐村11組農田水利灌溉溝渠綜合治理提升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SC01082420240018 。
2.項目名稱:長豐村11組農田水利灌溉溝渠綜合治理提升項目。
3.采 購 人: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山泉鎮長豐村村民委員會。
4.采購代理機構:四川嘉世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資金情況
本項目共計一個包。采購內容:長豐村11組農田水利灌溉溝渠綜合治理提升項目;資金來源及金額:上級撥付資金。
預算金額合計:479014.69元,最高限價:479014.69元。
供應商的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包件預算金額和最高限價,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三、采購項目簡介:
主要內容包括:
1、清淤,2、清除地被植物,3、土石方開挖 ,4、C25砼現澆渠底,5、M7.5磚砌渠壁、20厚水泥砂漿抹面,6、Φ50mm排水管,7、砂礫料填筑,8、C25橋身砼,9、C25砼墊層,10、M7.5漿砌片石橋墩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本次項目公告在成都農交所“應進必進,陽光交易”農村三資數字交易平臺官網(https://zc.cdaee.com: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1)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8.落實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中小企業包含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非中小企業參與的將視為無效響應;
9. 其他要求:
(1)供應商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在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