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縣洲嶺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公告
招標公告
吉水縣洲嶺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水縣洲嶺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由吉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發(基)核字【2024】36 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爭取國債,招標人為吉水縣洲嶺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項目部,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西修江水利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吉水縣洲嶺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
2.2 建設地點:吉水縣阜田鎮 盤谷鎮
2.3 招標規模:施工標招標控制價9032560.7元。
2.4 計劃工期:約 214 日歷天(2024 年 6 月 1 日-2024年 12 月31 日)。
2.5 招標范圍及內容:洲嶺水屬同江河支流,流域面積70.8平方公里,治理長度21.4km,其中:守點固岸4Km,防沖段護坡 5.2Km,河道疏浚4.5Km;涉及阜田鎮、盤谷鎮,包括陳家、村前、洪同、北里、嶺口、楊家邊、同江8行政村,20個自然村,受益人口1.52萬人,保護農田1.68萬畝。(具體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
2.6 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及以上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該建造師不能為在建項目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原件的掃描件加蓋公章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 6 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投標單位擬派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需提供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 6 個月, (指開標前 6 個月,不含開標當月。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員擔任建造師者需提供退休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擬派建造師應嚴格按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通知》 (吉市管辦字【2018】5 號)文件執行。
(8)根據吉市管辦字【2018】4 號文件規定:投標單位需提供“信用中國 ”
網站的查詢結果并加蓋單位公章(參與公共資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簽字),查 詢結果記錄截圖為開標截止時間前 7 天內有效(截圖必須有明確的生成日期, 否則視為無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 ”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交易活動。
(9)根據吉府辦字【2021】39 號文要求,投標單位必須提交工傷保險參保 承諾函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函(詳見附件表格),未按規定提交書面承諾的 取消其投標資格(需在投標文件中上傳原件的掃描件); 因欠薪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單位不得參與投標;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資格審查辦法
采用資格后審,不設置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 30 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 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其中履約行 為評價 5 分取消)評分相加后,對總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